每年315都是各行各业的“照妖镜”。区块链、数字货币作为今年的热门话题,也是备受大众的关注。315提醒我们,区块链创业者不应该钻政策的“空子”而该守住本心,踏踏实实创业。
在这个日子里,在国家对区块链技术、对数字货币强调“合规”管理的当下,区块链创业者不妨学习一下《合规区块链指引》,它将有利于区块链创业者“合规”创业,少走弯路、少犯错误。
《合规区块链指引》是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2017年8月1日发布的指导性文档。它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区块链概述、合规区块链的必要性、合规区块链指引、总结与展望。
第一部分:区块链概述
《合规区块链指引》在区块链概述部分,从区块链定义,区块链关键技术,区块链分类,区块链应用场景4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合规区块链指引》引用了工信部《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对区块链的定义:一种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区块链关键技术部分,列举了P2P 网络技术、分布式账本技术、非对称加密技术、共识机制技术、智能合约技术,一共5项。
按照区块链应用的用户范围与许可方式,将区块链分为三类: 公有区块链、联盟区块链、私有区块链。
《合规区块链指引》指出,区块链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除了数字货币,区块链在金融领域 还可以有很多其他应用方式,在非金融领域则有更大的潜在应用空间。并指出区块链技术将在供应链、文化娱乐、智能制造、社会公益、教育、就业、食品、旅游、票据、游戏、存证、 保险、资产、登记等多个领域获得应用。
第二部分:合规区块链的必要性
在这一部分,《合规区块链指引》指出,区块链存在如下几点现状或者趋势。
1、投融资活动明显加速,ICO 疯狂上市,热点不断,冷静不足,急需监管。
2、“链圈”区块链应用开始铺开,涉及政务、商务、民用各个领域,但尤以企业应用发展最快。
3、国内以北京、上杭、广深为中心,逐渐向全国各地发展起来,区域区块链产业发展正强劲展开。
4、协会联盟纷纷成立,赛事活动接踵而来,有关区块链的活动接二连三的举办。
5、BaaS、云节点将成为区块链网络的基本形态。
6、物联网将大大扩大区块链的应用范围,未来的交易不仅仅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还会发生在物与物之间以及人与物之间。
7、身份链、大数据链将成为基础区块链。
8、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结合,将使得区块链的应用走向更高层次。
9、跨链交易、多链交互将成为区块链互通的必然要求,区块链互联网悄然形成。
10、专利布局已成为区块链创新机构的重要竞争力形成举措。
11、区块链领域的创新层出不穷,监管的需求已经提上日程,合规区块链指引将为区块链产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合规区块链指引》还指出,目前区块链相关行业缺乏自律,违规操作多,相关业务存在诸多问题,威胁用户资金安全、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企业不公开不透明情况广泛存在,部分企
业违规开展融资融币、理财等业务,利用信息不对称大量炒作诱导投资者。同时,大量山寨虚拟币浑水摸鱼,部分企业打着区块链技术和虚拟数字货币的幌子开展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部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对上线交易的币种审核不严,信息披露不充分甚至不披露。不严格执行身份认证和反洗钱规定,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在这一部分,虽然说的是合规区块链的必要性,但同时也有不少干货,让区块链创业者清楚了当前的现状和趋势,潜在的市场和机会。比如区块链专利的布局,跨链交易,多链交互,区块链缺乏自律等。这些既是问题也是机会。
第三部分:合规区块链指引
《合规区块链指引》在这部分指出: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区块链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如果区块链技术的某些不足被利用起来从事非法活动,则对社会将产生很大的伤害,因此有必要对区块链的合规性进行研究和规范,以便于发挥区块链的积极作用,规避区块链的消极作用。
《合规区块链指引》指出,将从三个方面对区块链的合规性进行研究和规范。一是在技术层面规范区块链规范区块链关键底层技术,包括密码机制、密钥管理、共识机制、智能合约、互联互通、访问控制等,作为区块链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的基石;二是在业务应用层面规范区块链相关业务开展,包括信息披露、身份认证、投资者保护、反洗钱、监管对接、网络信息安全等,防范潜在风险;三是合规区块链管理指引包括互联网金融监管、数字货币、ICO监管、供应链金融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版权保护监管、公益慈善监管等。
在《合规区块链指引》列出的三个区块链规范层面中,智能合约、投资者保护、反洗钱、监管对接、网络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服务监管、数字货币、ICO监管都是当前的热点。
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得以更加广泛应用的技术,其创建、检测、上链、运行都关系到区块链的表现。
1、完备性:智能合约首先要符合图灵完备。
2、一致性:智能合约在相同的条件下,执行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不允许智能合约产生二义性。
3、强制性:智能合约具有法律效应,针对合约约定的条件和事项,智能合约能够强制执行,不受人为干扰。
4、保密性:智能合约记录了合约方的一些秘密信息,不能对外泄露,因此必须保证智能合约的保密性。
这对区块链创业者提出了使用智能合约的合规要求。明确了这个要求,区块链创业者心里就清楚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投资者保护:
围绕数字货币的产生、存储、交易、应用等形成了产业生态,并发展形成了大量的衍生业务。由于监管、规范等不到位,且行业缺乏自律,违规操作多,相关业务存在诸多问题,威胁用户资金安全、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1、不得利用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等开展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活动。
2、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应对上线交易的币种严格审查,不得上线涉嫌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非法犯罪行为的币种。
3、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炒作,不得煽动市场情绪。
4、不得采用诱导性宣传,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完善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保护提出的4个指引,实际是对当前的区块链创业者(项目方)、交易所、庄家等提出了进行数字货币市场活动的具体要求。这也有利于区块链创业者明确自己的角色,针对性的做合规区块链项目。
反洗钱:
区块链系统与传统金融交易系统在交易模式、身份验证、存储结构方面都有着本质区别。由于去中心化和匿名化的特点,虚拟货币网络没有中央控制点的概念,交易者的身份信息被隐藏,且可全网流通,不受国界限制,为犯罪资金转移、洗钱等行为提供了便利。
1、相关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制度和操作流程,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运作中。
2、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上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留存等。
3、根据行业特征和业务类型等,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大数据分析系统,识别和发现可疑交易。
4、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应建立适当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发现并上报可疑行为。
5、应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
这里的相关企业,包括交易所,项目方、用户等多个利益相关方提出了要求,也保证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对区块链创业者来说,这个绝对不能碰。
监管对接:
为了保障区块链平台的正常合法运行,区块链平台需要自觉支持监管需求,遵照相关要求对接监管机构的系统。
1、监管功能:能够按照监管要求,提供监管功能,方便区块链运营者和管理者实时把握区块链网络状态,实施权限允许范围内的监控操作。
2、监管接入:能够对外提供监管接入接口,向上提供监管信息,以便从更高层次审视区块链的健康程度。
3、监管记录:对于监管,除了要求必须有具备监管权限的主体来实施,同时,对于日常的监管,能够自动记录,方便后续分析挖掘。
这里提醒区块链创业者,想要不被监管是不可能的。不但要被监管,还要配合监管,还要有提供监管功能的能力。
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全是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应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定,维护系统的可靠稳定运行,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
1、遵从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现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2、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规章制度等。
3、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络运维、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措施。
4、定期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内外部风险。
5、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措施,保障业务连续性。
这对区块链创业者来说,要求有增加了。只做项目是不行的,你还得保证平台安全,用户安全。
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由于其技术先进性和监管滞后的特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个别事件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采用区块链技术可以从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合适、必要的监管。
1、信息披露:包括互金平台、互金平台运营者、互金平台用户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并记录到区块链上。
2、存证溯源:针对互金平台的各种业务,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确保业务安全可监管的运转。
3、主体监管:对平台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管,包括平台、创建者、运营者、用户、产品等,并将这些信息记录到区块链上以备查证。
4、资金动向:对平台上的资金动向进行监管,特别是出入境的资金动向,减少用户通过平台来从事洗钱等非法业务,所有监管记录上链,以作公证证据。
不要以为区块链使用了加密技术就能逃避监管,那是不可能的。区块链创业者必须有被监管的觉悟,也不要妄图逃避监管。特别是与金融相关的区块链创业项目。
数字货币、ICO 监管:
随着比特币、以太币在全球范围内的流转,各路资金纷纷加入追逐行列,这也给各种 ICO 以极大的鼓励,纷纷包装上线,发行自己的代币。相比较其他融资方式,目前的ICO具有简单快捷、成本低廉等特点,成为资本市场上一种不可低估的金融模式。虽然有不少领域行家,能够分辨优劣,但更多的是跟风炒作,其中的风险难以估量,一旦出现问题,其损失难以评估、责任不好界定,P2P中曾经发生的故事有可能重演。采用区块链技术可以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数字货币、ICO 进行合适、必要的监管。
1、监管对接:将各数字货币、ICO 代币的交易平台接入监管中心的监管平台,并用区块链进行记录。2、黑白名单:面向境内所有数字货币、ICO 代币的交易平台,设立黑白名单机制,汇总多方数据进行比对验证,并记录到区块链上供各平台和社会查询验证使用。3、主体监管:对数字货币和 ICO 代币交易平台、发行方、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严密监管,特别是对其境外活动动向进行跟踪监管,严防“跑路”情况出现。4、资金监管:加大对资金动向的跟踪与监管,特别是针对大额资金动向、汇出境外的资金动向进行监管,防止利用数字货币、ICO代币的特点进行非法资产转移的情况出现。5、信息公开:所有监管结果,只要不涉及法律问题,均需要上链公示,既是对相关方的一种约束,也是对公众的一种告知,在公开的环境下达到公平公正的目标。数字货币,ICO是红线,这个千万别碰。关于数字货币和ICO,何玺建议区块链创业者除了要学习《合规区块链指引》,最好去研读一下周小川行长最近对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监管政策方面的2段发言。写在后面。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正在全球掀起一股应用创新潮,这既是巨大的机会,也是巨大的挑战。对区块链创业者来说,既要创新也要合规。没有政策风险意识的创新项目很危险,危险的不只是项目本身,还包括创业者自己。所以,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了解相关的精神,有利于降低创业中的风险,提高项目成功几率。区块链创业,既要创新也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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