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表达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子类是否可能成为其超类的委托?我正在尝试使我的代码在我的应用程序中可重用,并且具有子类需要实现两个方法才能实现的情况.我怎样才能确保这种情况发生?或者,定义这些方法的正确方法是什么?
更新
我并不是故意暗示我希望编译器生成标志.我只想要一种干净的方式来组织我的代码.目前我重写了超类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超类可以调用[super methodToOverride]并且它可以工作.然而,这对我来说并不是很干净,因为除了在某处发表评论之外,没有办法指定“这些是你应该覆盖的方法”.
解决方法
原文地址:https://www.jb51.cc/c/117433.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dio@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