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to the Sass
Sass,英文全称“Syntactically Awesome StyleSheets”,是对 CSS 的扩展。它添加了一些 CSS 语法不具有的新特性。Sass 让开发者维护样式表变得更简单。
Sass 完全兼容 CSS,因为它是一个预处理器。它用 Sass 语法写代码,然后转换成标准的 CSS。它允许你使用变量、嵌套规则、导入等众多功能。有助于保持大型样式表结构良好,让 CSS 语言更强大,优雅。
Sass 有两种语法。第一种被称为 SCSS(Sassy CSS),也是我们接下来的挑战采用的语法,它是 CSS 语法的扩充版本。也就是说,CSS 样式表也是合法的 SCSS 文件。这种语法的样式表文件以 .scss 为扩展名。
第二种比较古老的语法,就是所说的缩排语法(或者直接就称为“Sass”),它不使用花括号,而是通过缩排的方式来表达选择符的嵌套层级,它也不使用分号,而是用换行符来分隔属性。此种语法的样式表文件需要以 .sass 作为扩展名
用 Sass 变量存储数据
Sass 不同于 CSS 的一个特点是它允许使用变量。我们可以在 Sass 中声明变量,并为它赋值,就像我们在 JavaScript 中一样。
在 JavaScript 中,变量是使用let
和const
关键字定义的。在 Sass 中,变量以$
开头的,后跟变量名。
这里有个例子:
$main-fonts: Arial, sans-serif;
$headings-color: green;
//To use variables:
h1 {
font-family: $main-fonts;
color: $headings-color;
}
当需要把多个元素设置成相同颜色时,变量就会很有用。一旦我们需要更改颜色,只需要改变这个变量的值就好。
用 Sass 嵌套 CSS
对于一个大型项目,CSS 规则会很复杂。这时,引入嵌套
功能(即在对应的父元素中写子元素的样式)可以有效地简化代码:
nav {
background-color: red;
ul {
list-style: none;
li {
display: inline-block;
}
}
}
用 Mixins 创建可重用 CSS
在 Sass 中,mixin
是一组 CSS 声明,可以在整个样式表中重复使用。
CSS 的新功能需要一段时间适配后,所有浏览器后才能完全使用。随着浏览器的不断升级,使用这些 CSS 规则时可能需要添加浏览器前缀。比如 “Box-shadow”:
div {
-webkit-Box-shadow: 0px 0px 4px #fff;
-moz-Box-shadow: 0px 0px 4px #fff;
-ms-Box-shadow: 0px 0px 4px #fff;
Box-shadow: 0px 0px 4px #fff;
}
对于所有具有Box-shadow
属性的元素重写此规则,或者更改每个值以测试不同的效果,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
@mixin Box-shadow($x, $y, $blur, $c){
-webkit-Box-shadow: $x, $y, $blur, $c;
-moz-Box-shadow: $x, $y, $blur, $c;
-ms-Box-shadow: $x, $y, $blur, $c;
Box-shadow: $x, $y, $blur, $c;
}
定义以@mixin
开头,后跟自定义名称。参数($x
,$y
,$blur
,以及上例中的$c
是可选的。
现在,只要在需要的地方使用@include
调用上面定义的mixin
,就可以自动添加好所有的浏览器前缀:mixin
使用@include
指令调用:
div {
@include Box-shadow(0px, 0px, 4px, #fff);
}
使用 @if 和 @else 为你的样式添加逻辑
Sass 中的@if
指令对于测试特定情况非常有用–它的工作方式与 JavaScript中的if
语句类似。
@mixin make-bold($bool) {
@if $bool == true {
font-weight: bold;
}
}
类似 JavaScript,你可以在 Sass 中使用@else if
和@else
添加更多条件:
@mixin text-effect($val) {
@if $val == danger {
color: red;
}
@else if $val == alert {
color: yellow;
}
@else if $val == success {
color: green;
}
@else {
color: black;
}
}
使用 @for 创建一个 Sass 循环
在 Sass 中使用@for
循环,它的表现类似与 JavaScript 中的for
循环。
@for
以两种方式使用:“start through end” 或 “start to end”。主要区别在于“开始结束” 排除 结束号码,而“开始结束” 包括 结束号码。
这是一个开始 到 结束示例:
@for $i from 1 through 12 {
// through包括12 to不包括12
.col-#{$i} { width: 100%/12 * $i; }
}
#{$i}
部分是将变量(i
)与文本组合成字符串的语法。当 Sass 文件转换为 CSS 时,它看起来像这样:
.col-1 {
width: 8.33333%;
}
.col-2 {
width: 16.66667%;
}
......
.col-12 {
width: 100%;
}
这是创建网格布局的有效方法。现在,你有 12 个可用作 CSS classes 的列宽选项。
使用 @each 遍历列表中的项目
最后一个挑战显示了@for
指令如何使用起始值和结束值循环一定次数。Sass 还提供@each
指令,该指令循环遍历列表或映射中的每个项目。
在每次迭代时,变量将从列表映射赋值给当前值。
@each $color in blue, red, green {
.#{$color}-text {color: $color;}
}
map 的语法略有不同。这是一个例子:
$colors: (color1: blue, color2: red, color3: green);
@each $key, $color in $colors {
.#{$color}-text {color: $color;}
}
请注意,需要$key
变量来引用 map 中的键。否则,编译后的 CSS 将包含color1
,color2
…
以上两个代码示例都转换为以下 CSS:
.blue-text {
color: blue;
}
.red-text {
color: red;
}
.green-text {
color: green;
}
使用 @while 当条件满足时样式生效
Sass 中的@while
指令与 JavaScript 中的while
类似。只要满足条件,它就会一直创建 CSS 代码。
@for
挑战提供了一个创建简单网格系统的示例。这也适用于@while
。
$x: 1;
@while $x< 13 {
.col-#{$x} { width: 100%/12 * $x;}
$x: $x + 1;
}
首先,定义变量$x
并将其设置为 1。接下来,使用@while
指令,当$x
小于 13 时创建网格系统 。
在设置width
的 CSS 规则后,$x
增加 1 以避免无限循环。
用 Partials 将你的样式分成小块
Sass 中的Partials
是包含 CSS 代码段的单独文件。这些是在其他 Sass 文件中导入和使用的。我们可以把类似代码放到模块中,以保持代码结构规整且易于管理。
partials
的名称以下划线(_
)字符开头,告诉 Sass 它是 CSS 的一小部分,而不是将其转换为 CSS 文件。此外,Sass 文件以.scss
文件扩展名结尾。要将partial
中的代码放入另一个 Sass 文件中,请使用@import
指令。
例如,如果所有mixins
都保存在名为 "_mixins.scss " 的partial
中,并且在"main.scss "文件中需要它们,这是如何在主文件中使用它们:
// In the main.scss file
@import 'mixins'
请注意,import
语句中不需要下划线——Sass 知道它是partial
。将partial
导入文件后,可以使用所有变量mixins
和其他代码。
将一组CSS样式扩展到另一个元素
Sass 有一个名为extend
的功能,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元素中借用 CSS 规则并在另一个元素上重用它们。
例如,下面的 CSS 规则块设置了.panel
class 的样式。它有background-color
,height
和border
。
.panel{
background-color: red;
height: 70px;
border: 2px solid green;
}
现在你需要另一个名为.big-panel
的面板。它具有与.panel
相同的基本属性,但还需要width
和font-size
。
可以从.panel
复制并粘贴初始 CSS 规则,但是当你添加更多类型的面板时,代码会变得重复。
extend
指令是一种重用为一个元素编写的规则的简单方法,然后为另一个元素添加更多:
.big-panel{
@extend .panel;
width: 150px;
font-size: 2em;
}
除了新样式之外,.big-panel
将具有与.panel
相同的属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dio@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