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Java 文件命名限制
实际上我正在阅读 The Java Language Specification 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句子,我无法得出结论。因为我的母语不是英语。
当且仅当包存储在文件系统中时(第 7.2 节),主机系统可以
如果未找到类型,则选择强制执行编译时错误的限制
在由类型名称和扩展名组成的名称下的文件中(例如 .java
或 .jav),如果以下任一情况为真:
• 该类型由包的其他编译单元中的代码引用,其中
类型已声明。
• 类型被声明为 public(因此可以从代码访问
在其他包中)。
解决方法
在 Java 中,编译单元本质上是一个文件。
如果你声明了一个在另一个文件中使用的类型(例如一个类)而不是在另一个文件中声明(通常是这种情况),那么如果一个由类型名称+扩展名命名的文件,则编译错误,找不到。
即:在导入类或其他类型时,Java 必须能够将其包+名称转换为必须存在的文件名。
,您在包 CustomObject
中有类 com.example
package com.example;
public class CustomObject {
String firstName;
String lastName;
}
这个类可以从同一个包中的另一个类访问,注意,因为CustomObject是公共类,它可以从项目中的任何类访问。如果它被声明为 class CustomObject
那么它只能在包 com.example
package com.example;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CustomObject myObjec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yObject = new CustomObject();
}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dio@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