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为什么这两个 std::string find() 函数被声明为 noexcept?
根据[string.find#1.2]和[string.find#1.3]:
表单的每个成员函数
constexpr size_type F(const charT* s,size_type pos) const;
具有等效于:return F(basic_string_view<charT,traits>(s),pos);
表单的每个成员函数
constexpr size_type F(const charT* s,size_type pos,size_type n) const;
具有等效于:return F(basic_string_view<charT,traits>(s,n),pos);
这两个find
函数没有声明为noexcept
,但是三个编译器厂商的all没有遵循这个规则,他们只是将其实现为noexcept
。
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解决方法
这就是所谓的拉科斯规则。见N3248。规则是,如果函数有前置条件,则不应将其标记为 noexcept
,因为它会阻止实现检查前置条件并在验证时抛出异常(如果实现会选择这样做)。
在这种情况下,find(s,pos,n)
等价于 find(string_view(s,n),pos)
。并且 string_view(s,n)
构造有一个前提条件,即 s
是长度至少为 n
的有效字符串。因此,实现可以尝试以某种方式验证它并在失败时抛出异常。
但实际上没有一个实现尝试验证这一点,因此它们不会自由地可能引发违反前提条件,而是简单地将这些函数标记为 noexcept
。从 [res.on.exception.handling] 开始,他们可以这样做:
实现可以通过添加非抛出异常规范来加强非虚拟函数的异常规范。
Library Evolution 最近接受了 P1656,它基本上恢复了 Lakos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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