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搜"智元新知"关注
微信扫一扫可直接关注哦!

设计模式之6大原则(2)-里氏替换原则

先看看里氏替换法则有两种定义:
1.If for each object o1 of type S there is an object o2 of type T such that for all programs P defined in terms of T,the behavior of P is unchanged when o1 is substituted for o2 then S is a subtype of T.
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2.functions that use pointers or references to base classes must be able to use objects of derived classes without kNowing it.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一个,一团浆糊啊,简直不想看。第二个,很明确有木有?

第二个通俗点讲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我子类就可以出现,而且调用子类还不产生任何的错误或异常,调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但是反过来就不成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就能适应,里氏替换法则包含了四层意思:

1.子类必须完全的实现父类方法

2.子类可以有自己的个性。

3.覆盖或实现父类方法时输入参数可以被放大。

4.覆盖或实现父类方法输出结果可以被缩小。

原文地址:https://www.jb51.cc/javaschema/28569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与技术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dio@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