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你来说听起来不是很尴尬吗?这个定义有意义吗?对于我来说,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使用了一个构造函数(使用new可以覆盖返回的对象)并且在两种情况下都有一个原型继承.我错过了什么或上面的定义不是很准确吗?
* 3.经典继承和原型继承之间有什么区别?
类继承:实例继承自类(如蓝图 – 类的描述),并创建子类关系:分层类分类.实例通常通过带有new关键字的构造函数进行实例化.类继承可能使用也可能不使用ES6中的class关键字.
原型继承:实例直接从其他对象继承.实例通常通过工厂函数或Object.create()实例化.实例可以由许多不同的对象组成,允许轻松选择性继承.*
解决方法
除了继承属性之外,类继承还需要额外的连线来将子[[Prototype]]链接到父[[Prototype]].通常,也会调用super()构造函数.这些额外的步骤形成父/子层次结构,并创建OO设计中可用的最紧密耦合.
因此,“类继承自类并创建子类关系:分层类分类法.”
理解有不止一种原型OO也很有用.重要的是,存在连接继承和原型委派.
连接继承很重要,因为这允许JavaScript中的简单(和非常常见)对象组合.请记住,四人帮说,“赞成对象组成而不是类继承.”
这是普遍接受的OO设计智慧,并且由于串联继承,在JavaScript中这样做是轻而易举的.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Master the JavaScript Interview: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lass and Prototypal Inheritance?”
原文地址:https://www.jb51.cc/js/150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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