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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标准五:变量

·定义完善的变量具有明确规定的数据类型和作用域 ·要正确使用变量,必须使用表义性强的变量名来说明这些变量,并且必须为它们赋予焦点·编程原则 ·定义有焦点的变量(服务于一个定义明确的目的) ·为变量赋予表义性强的名字 ·淘汰故意缩短的变量名 ·避免给变量命名为temp ·在变量名中混合使用大小写 ·只对常用变量名和长变量名进行缩写 ·使用统一的量词 ·用精心选择的数据类型说明变量 ·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才使用variant数据类型 ·如果可能,每行只说明一个变量 ·尽量缩小变量的作用域

原文地址:https://www.jb51.cc/vb/262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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