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具有类似“Condition1 AND condition2”的值的单个
nspredicate与使用具有两个子预测的NSCompoundPredicate相比有哪些优缺点?
即使我动态构造它,第一个选项似乎更紧凑的代码.
你几乎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 – 这更像是
一个代码问题的清洁而不是
性能问题!
如果要在代码的单独部分中创建许多条件然后要组合,则NSCompoundPredicate会更有用.
如果您的谓词是在一个地方创建的,只需在格式字符串中使用“AND”即可.
当你确定你的谓词足够复杂以至于创建它需要被分成单独的方法时,这取决于你.
即
如果它只是一个AND b,那么使用单个谓词
如果它是AND(b OR c OR c)AND(e OR b)则使用复合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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